会议刊物
《金融服务法评论》是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服务法研究中心、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和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面向国内外公开连续出版的法学学术集刊,致力于繁荣金融服务法研究,为更好地发挥金融的服务功能,改革和完善金融立法与监管,维护金融消费者、投资者的权益提供学术研究成果。 《金融服务法评论》每年出版1-2卷,每卷40-50万字,由法律出版社出版。本刊官网为“中国金融服务法治网”(www.financialservicelaw.com.cn),最新的出版信息及目录将在第一时间在该网站上公布。 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扩大《金融服务法评论》及作者知识信息交流渠道,《金融服务法评论》已被《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及CNKI系列数据库、北大法律信息网(北大法宝)全文收录。 《金融法学研究》是全国金融法学研究会联盟、湖北省金融法学研究会金融法学研究中心和湖北省金融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面向国内外公开连续出版的法学学术集刊,致力于繁荣中国乃至世界金融法学与法制研究。“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两者共生共荣”。为更好地发挥金融的服务功能,改革和完善金融立法与政府监管,维护金融消费者、投资者的权益提供学术研究成果,真正用金融服务地方实体经济的发展,完善全球经济金融治理,提高世界经济抗风险能力。 《金融法学研究》每年出版1-2卷,每卷40-50万字,由法律出版社或者中国商务出版社出版。本刊官网为“中国金融法学研究会联盟”网(www.financiallaw.com.cn),最新的出版信息及目录将在第一时间在该网站上公布。 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扩大《金融法学研究》及作者知识信息交流渠道,《金融法学研究》拟将被《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及CNKI系列数据库、北大法律信息网(北大法宝)全文收录。 本刊希望稿件篇幅原则上在1万字以上。不设上限。大作、力作尤为欢迎。 本刊不赞同一稿多用。相关责任由作者自负。 本刊注释采用脚注,每页重新编码。希望注释的信息完整准确,以方便读者进一步查阅。 来稿请发本刊专用电子邮箱:583597290@qq.com,余老师。 订阅说明 请读者自行到新华书店、各类法律书店购买。 注释体例 本刊采用法律出版社的注释体例,具体如下: 采用脚注,每页重新编号,页下连续注码,注码放标点之后,注码符号为“①、②、③……”。 (一)中文作品: 1.一般中文著作 例: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57、78~80页。 2.编纂类著作,应在编者姓名之后标注“编”或“主编”或“编辑”字样 例:中华读书网编:《学术权力与民主》,鹭江出版社2000版,第34页。 3.期刊论文、论文集内论文,应先注明论文,再注期刊、文集等版本信息。论文名称不带书名号而加注双引号 例:刘燕:“存款合同还是金融衍生交易——汇丰银行双利存款案解析”,载《法律科学》2009年第3期 例:罗荣渠:“扶桑国猜想与美洲的发现—兼论文化传播问题”,载罗荣渠:《美洲史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69~180页。 4.翻译著作(译文),除应包括上述版本信息外,还应括注原作者国别、译者姓名 例:[德]贡德?弗兰克:《白银资本——重视经济全球化中的东方》,刘北成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版,第289~290页。 5.古典文献类著作,除应包括上述版本信息外,还应括注卷次 例:《史记》(卷25),第1088页。 6.报刊文章,文章名称不带书名号而加注双引号 例:[法]巴斯蒂:“义和团运动期间直隶省的天主教教民”,马胜利译,载《历史研究》2000年第1期。 刘易:“全球环境治理的法律探讨”,载《新京报》2000年11月2日第5版。 如引文带引号,则下面注释前不加“参见”等;如引文无引号,请在注释前加“参见” (二)外文作品: (1)著作 作者姓名,书名(用斜体或下划线),出版地和出版年份,页码。 如,JamesBarrett,TheGreatSouthernRailway,Dublin,1982,pp.3-5. (2)论文 作者姓名,题目(用引号),in?刊物名称(用斜体或下划线),卷次(年份),页码。 例:WilliamRehg,“Translator'Introduction”,inHabermas'sBetweenFactsandNorms,MITPress,1996.p.IX;DavidM.Radmussen,HowisValidLawPossible?InPhilosophyandSocialCriticism,Vol.20,No.4.1994. 例:JenniferRyan,?“ManagementMarketing:acasestudyofGraftonPrintersplc”,inTheIrishMarketingJournal,Vol.3,December1998,p.12. ?(3)论文集 作者姓名,题目(用引号),in编者姓名(ed),文集名(下划线或斜体),出版地和出版时间,页码。 如,HowardLemontree,?“Discourse??Markers”,?inJosephKeyes(ed),DiscourseacrossVarieties,Oxford,1980,p.45. 其他要求:互联网或数据库作品,应注明网址或数据库作者和时间。(如网上无登载时间,请加访问时间) 《金融服务法评论》学术委员会、编委会 学术委员会 郭锋 甘培忠 董安生 施天涛周友苏 曾筱清宋晓明 刘炤 黄毅 黄炜 杨华柏张育军 宋丽萍 王贵亚 陈共炎 甘功仁陈华彬 史树林 编委会 主编:郭锋 副主编:甘培忠曾筱清 执行主编:邢会强 成员: 刘燕 蒋大兴 罗培新 傅穹 黄震 刘双舟 于腾群 吴韬 彭冰 尹飞 杨东 彭文革 刘磊 胡晓珂 许凌艳 朱家贤 王克玉肖丽娟 张琪 张小平 陈飞 杜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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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组织 1.金融稳定委员会发布2020年工作计划,重点关注金融科技与稳定币 2019年12月17日,金融稳定委员会(FinancialStabilityBoard,简称FSB)发布2020年工作计划,其中多项内容涉及数字与创新金融发展。计划指出,FSB将 ·继续监督金融创新发展,深入分析大型科技企业进军金融市场给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带来的影响,并对监管科技实践展开调研; ·在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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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大有作为的地方金融法学研究会浙江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 浙江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成立于2006年11月18日。十余年来,研究会始终关注本地金融法学学科领域的热点和前沿社会问题,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现就我们研究会建立、成长、规范和发展中的一些体会,向各位领导和专家汇报如下: 一、科学定位学术研究方向,紧盯学科前沿和热点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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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理事会章 程(2018年6月24日湖北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湖北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其在金融与法学研究中的重要作用,现根据《中国法学会章程》、《湖北省法学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与湖北省法学会关于“务实、管用”的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北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简称本会,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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